腓立比書2:2

『……愛心相同……』


當 查 考 完 和 睦 的 第 一 個 層 面 (態 度 上 合 一) 後, 我 們 轉 移 到 第 二 個 層 面 「愛 心 相 同」。

「……愛心相同……」 (having the same love)

這 是 在 愛 心 上 合 一, 即 兩 顆 心 有 一 致 的 跳 動。 若 果 腓 立 比 信 徒 「愛 心 相 同」, 保 羅 的 喜 樂 就 可 以 滿 足。

「有」 (having) 這 個 字 的 意 思 是 繼 續 地 有, 恆 常 地 有。 這 要 求 不 只 是 基 督 徒 在 一 個 活 動 中, 彼 此 表 達 愛 心。 保 羅 是 要 求 一 個 彼 此 相 愛 的 生 活 方 式。 我 們 需 要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持 續 不 斷 地 應 用 彼 此 相 愛 的 原 則。

這 愛 很 可 能 是 基 於 第 一 節 的 呼 籲 「愛 心 有 甚 麼 安 慰」。 神 對 我 們 無 條 件 的 愛 鼓 勵 了 我 們, 因 為 我 們 被 神 所 愛, 我 們 也 當 彼 此 相 愛。

當 我 們 在 這 新 世 紀 談 論 愛 的 時 候, 我 們 很 容 易 落 入 一 個 以 我 們 文 化 對 愛 的 看 法 來 詮 釋 聖 經 的 危 險。 愛 是 不 單 只 感 性 的 情 感 (maudlin sentiment)。 有 時 在 最 難 愛 的 時 候, 我 們 仍 堅 持 為 對 方 做 正 確 的 事, 這 才 是 最 好 的 愛。 沒 有 行 為 規 範 和 只 著 重 感 受 的 愛, 並 不 是 合 乎 聖 經 所 說 的 愛。

我 們 表 達 愛 的 方 法 可 能 會 改 變。 當 一 個 好 的 家 長 看 到 孩 子 有 好 的 成 就 時, 他 / 她 會 表 現 出 喜 悅。 當 家 長 感 到 欣 慰 時, 他 / 她 需 要 把 它 表 達 出 來。 但 當 孩 子 犯 錯 時, 家 長 若 果 不 作 出 管 教, 便 是 害 了 這 孩 子。 在 那 情 況 下, 最 能 表 達 愛 那 孩 子 的 做 法 就 是 去 管 教 他 們。 我 們 對 其 他 信 徒 的 愛 也 可 能 有 多 方 面 表 達。

若 果 一 個 男 孩 打 破 了 鄰 居 的 窗, 我 們 只 是 輕 拍 他 的 膊 頭 說﹕ 「沒 有 問 題!」 我 們 是 教 導 他 們 不 需 要 尊 重 別 人 的 財 物。 這 不 是 愛, 是 感 情 用 事。 但 如 果 我 們 只 是 管 教 那 孩 子 而 沒 有 愛 的 態 度, 這 同 樣 不 是 愛。 家 長 的 愛 需 要 不 受 負 面 的 態 度 所 影 響, 而 且 需 要 基 於 一 些 行 為 規 範 上。

「相 同」 意 思 是 同 樣 的 (selfsame)。 愛 應 該 是 雙 方 面 的。 如 果 人 與 人 之 間 或 團 體 之 間 的 愛 是 雙 方 面 的, 那 麼 在 他 們 中 間 就 更 有 可 能 和 睦 了。 但 如 果 我 們 嘗 試 毀 謗 別 人, 這 個 雙 方 面 的 愛 就 會 被 破 壞, 我 們 彼 此 在 最 一 個 最 好 的 行 為 的 規 範 下 所 引 發 出 來 的 良 性 循 環 的 動 力 也 就 已 破 裂 了。 如 果 其 中 一 方 首 先 脫 離 了 這 循 環, 其 他 人 也 可 能 會 被 引 誘 而 脫 離 這 循 環, 並 且 會 指 責 對 方 對 這 關 係 所 做 成 的 傷 害。


原則:

信 徒 應 該 擁 有 彼 此 相 愛 (相 同 的 愛) 的 態 度, 因 為 這 最 終 能 建 立 一 種 愛 的 動 力。


應用:

我 們 是 否 那 個 脫 離 那 愛 的 循 環 的 人? 我 們 有 否 違 反 彼 此 關 係 中 的 行 為 規 範 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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