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立比書2:11

『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 使榮耀歸與父神。』


在這三節的經文裡有三次提及「一切」(every)的觀念: 「萬名」(every name)、 「無不屈膝」(every knee)、 「無不口稱」(every tongue)。

耶穌的榮耀不是來自祂為我們帶來的救恩, 而是在於祂的主權。 耶穌在我的生命有權掌管, 祂是我的主人。

「無不口稱」

「稱」(confess) 這字的意思是指承認一筆久了的債。 在這裡「稱」這個字意思頗為強烈, 是指公開的招認出來, 是完完全全和公開的贊同。 神希望我們公開地承認耶穌是主。

一切受造之物終有一天會公開地承認耶穌有權作他們的主。

這是咀舌的敬拜。 我們需要把我們對主的讚美和敬拜有言語表達出來。 我們的口表達了我們對主耶穌的心思和想法。

「耶穌基督為主, 使榮耀歸與父神。」

當我們承認耶穌的主權時, 我們是在歸榮耀給父神。 當我們承認耶穌是我們的主時, 我們便把榮耀歸給神。

我們應當尋求主對某事的意見: 「我不知應否做這件事, 我會與主商量一下。」 我們大部份人尚且會找我們的丈夫或太太商量, 那麼我們應否更重視那位掌管宇宙的主的意見呢?


原則:

當我們承認基督的主權時, 我們是在歸榮耀給神。


應用:

沒有人比榮耀的主更配得我們的敬拜。 我們在神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是祂的功勞; 祂值得我們為祂獻上最好的。 若我們降服於基督的主權下, 我們便可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憂愁。 這會為我們的生命帶來祝福。 但最重要的是會使神的心得著滿足。 這也會榮耀父神, 因祂定意差遣耶穌來救贖我們脫離過去、 現在、 和將來的罪。 因神親自成就了這一切, 因此祂也得著了榮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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