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三節的經文裡有三次提及「一切」(every)的觀念: 「萬名」(every name)、 「無不屈膝」(every knee)、 「無不口稱」(every tongue)。
耶穌的榮耀不是來自祂為我們帶來的救恩, 而是在於祂的主權。 耶穌在我的生命有權掌管, 祂是我的主人。
「無不口稱」
「稱」(confess) 這字的意思是指承認一筆久了的債。 在這裡「稱」這個字意思頗為強烈, 是指公開的招認出來, 是完完全全和公開的贊同。 神希望我們公開地承認耶穌是主。
一切受造之物終有一天會公開地承認耶穌有權作他們的主。
這是咀舌的敬拜。 我們需要把我們對主的讚美和敬拜有言語表達出來。 我們的口表達了我們對主耶穌的心思和想法。
「耶穌基督為主, 使榮耀歸與父神。」
當我們承認耶穌的主權時, 我們是在歸榮耀給父神。 當我們承認耶穌是我們的主時, 我們便把榮耀歸給神。
我們應當尋求主對某事的意見: 「我不知應否做這件事, 我會與主商量一下。」 我們大部份人尚且會找我們的丈夫或太太商量, 那麼我們應否更重視那位掌管宇宙的主的意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