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節是論及把腓立比教會從分裂中拯救出來, 14節則是例舉實例解釋如何「拯救」。
「發怨言, 爭論」 是福音派圈子堻Q普遍所接受了的罪。
「凡所行的」
這節經文希臘原文強調「凡」字。 信徒所做的每件事, 都應該不要發怨言, 起爭論。 沒有任何例外。
「發怨言」
埋怨是一個很差的態度, 但卻是以色列人最擅長的。 「你們也不要發怨言, 像他們有發怨言的, 就被滅命的所滅。」(林前10:10) 他們喜歡私下低聲抱怨他們的領袖, 他們向摩西抱怨、 發怨言、 批評、 不滿。
為人父母的, 當你要求孩子做一些事情, 他卻只口頭答應你, 這種心情做父母的會很明白。 有些時候, 信徒對他們的際遇有諸多的不滿, 其實這是對神「無禮的頂撞」。 有些基督徒常常都是不高興, 沒有事情可以令他高興; 每件事都是錯誤, 沒有一件事是正確的。 在他們眼中所有事情都有問題。 他們以負面的態度看待正面的問題, 以正面的態度看待負面的問題。 他們喜愛悲慘的感覺。
這種埋怨的態度是能感染別人的, 這使身邊所有的人都感到悲慘。 若我們正感到非常疲倦, 這可能是因為我們終日在埋怨!
「爭辯」(arguing)
這個字在法律上帶有糾紛的意味。 有些人喜愛辯論, 他們喜愛爭辯, 他們只喜歡聽到自己的演講。
當沒有人刺激他們時, 有些人便會製造一個空間給自己, 而在這空間裡他們抱怨和爭辯。 他們喜愛找人當沙包發洩。 若他們沒有對象讓他們發洩, 他們便和自己的伴侶爭辯。 所有怨言和爭論的背後是自憐, 自憐往往是基於過份重視自己的個人意見。 好像全世界無人能明白我們, 只有我們自己才最明白!
問題在於我們的自我因不太認識和欣賞我們的真我而受傷。 而我們的真我就是一個發怨言的人, 一個人人都想避開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