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其實上帝想教會做什麼?

一講到宣教,我們即時想到的可能是佈道(evangelism)和植堂(church planting)的工作。其實聖經中講到的上帝的宣教使命(God‘s Mission)不只包括佈道,也包括關懷社會及受造世界等工作。

近代的宣教學者提出了「整全宣教」(Holistic Mission)的概念,以回應上世紀有關在宣教中「宣講福音」和「社會責任」何者更優先和重要的爭議。整全宣教是指宣教工作需要回應人們在屬靈、物質、社會和環境的全部需要。

著名宣教學家萊特(Christopher Wright)建議應把佈道視為「終極性」而非「首要性」的宣教工作。並非「首要性」是指不同的宣教工作無分優次;而且宣教工作也不一定需始於佈道,也可以生理、心理、屬靈、或社會需要作為切入點。而「終極性」是指宣教工作最終必須包含佈道,不然便仍有欠缺,並非整全宣教。

華福總幹事董家驊以「大使命、大誡命、大召命」來概括整全宣教是甚麼。
大使命包括佈道、門徒培育和建立教會的工作。
大誡命是指愛鄰舍和關心他人需要的工作,包括社會服務和社會公義。
大召命源自創1:28的經文,指的是關愛及管理受造世界的工作。

在香港也有不同教會和基督教機構在做大使命、大誡命、和大召命的工作,一同實踐整全宣教使命。
例子:
學傳專注於年輕人的佈道和門徒培育工作(大使命)
@hk.cnp 專注於關心貧窮人和服侍社區的工作(大誡命)
@cfsc_hongkong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 其中有事工關於環保及綠色生活的工作(大召命)

我們未來會陸續出posts去介紹不同種類的宣教工作。

Previous
Previous

2. 距離完成大使命有多遠?

Next
Next

7. 初顯成人的門徒培育建議